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搜索: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 ―-毛泽东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更没有决策权。坚持做好调查研究这篇大文章,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 江泽民

    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胡锦涛

    第一次访问?请进!
您现在的位置:中国信用网 >> 消费打假 >> 消费警示 >> 浏览正文
餐馆酒楼鲜榨果汁质量没保证消费者饮用需谨慎
  近期,都市报刊登了一篇题为“鲜榨果汁”还是“三精水”,江城酒楼鲜榨果汁“踢爆”潜规则的文章,足以让读者目瞪口呆,一些不法商家竟然以不全是纯水果,而是兑入十余种添加剂,炮制出毛利80%以上的“杂交产品”来欺骗消费者,其“诚”在哪里,“信”在何方。据食品检测的专家介绍,食品添加剂在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不应对人体产生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纯果汁本身含有甜味、酸味和水果自然颜色,酒店在鲜榨果汁还要使用各种色素上色、各种酸味剂、甜味剂加料,主要掩盖水多果汁少的问题,这已经超出食品添加剂正常使用范畴,有掺杂、掺假的嫌疑,特别如果榨汁水果本身腐败,通过添加剂进行掩盖,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此外,某些食品添加剂,特别是日落黄、诱惑红等色素和香精,在使用量上也有严格限制。人工合成色素是以煤焦油为原料制成的,在生产过程中还可能混进砷、铅或其他一些有毒的中间产物。调查表明,儿童多动症与食用色素有关,某些人工合成色素对神经介质发生作用,影响神经传导,从而导致儿童多动症。

    为此,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2009年第二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餐馆、酒楼用餐时,尽量少用或不用所谓“自制鲜榨果汁”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如果确实需要饮用的应尽量选用那些包装完整、正规厂家生产的果汁饮料。同时建议并呼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加大行业自律,自觉抵制不法行为损害行业形象,用良好的信誉取信于广大消费者,有关执法部门出以重拳,加大对制假售假、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服务专栏
  • 信用企业申报流程
  • 信用企业申报下载
  • 信用个人申报流程
  • 信用个人申报下载
  • 商账追收
  • 委托调查
  • 数据查询
  • 信用顾问
  • 会员服务
  • | 首  页 | 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网站帮助 | 版权申明 |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

    版权:中国质量信用征信组委会、中国质量信誉测评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gov_315@126.com 华南地区咨询电话:020-84480806

    ICP许可证号:粤ICP备13021895号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更高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