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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消费委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2008-11-28  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使用铝合金(塑钢)门窗。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的质量、性能等缺乏了解,也导致了许多消费纠纷。为进一步了解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质量和消费者的意见,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了这次调查活动。本次活动委托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为主进行调查,同时得到台州、湖州等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大力协助。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采用面对面同消费者开展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共发出问卷4950份,收回有效问卷4840份(温州2894份、台州951份、湖州995份),问卷回收率达97.8%。调查对象比较全面,既有城市居民,也有农民;有公务员、公司白领、企业主,也有普通工人,尽可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广大消费者的心声,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同时,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还召开了经营者座谈会,走访相关企业、消费者,了解行业动态和质量状况,并会同温州市工商局对温州市区10家铝合金(塑钢)经营单位(包括生产商、经销商及建筑工地)随机抽取了20个批次的铝合金(塑钢)型材样品,并委托温州市技术监督检测院对相关指标进行了检测。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铝合金(塑钢)门窗使用较普及,但消费者对其质量状况却不了解。

  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的大力推进,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质量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以其自身的优势(如使用寿命达30年、良好的抗风压性、水密性、气密性等)逐步被市场所接受。从调查的情况看,90.5%的家庭安装了铝合金(塑钢)门窗,市场普及率较高,但大多数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对其质量状况却并不了解。据调查,在此次回收的4840份问卷中,有1562户表示了解,仅占35.7%,另有2816户不了解,占64.3%。

  (二)房开公司成为提供铝合金(塑钢)门窗的大户,但消费者对其质量信认度不高。

  目前,我省使用铝合金(塑钢)门窗主要用于新建房屋、房屋装修。据调查,有1949户表示其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由房开公司提供,占44.5%,而自行购买用于房屋装修有的2055户,占46.9%,其他情况的仅有374户。占8.6%。

  房开公司在新建房屋时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但消费者对其担供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是否合格存在争议,信认度不高。据调查,有2312户认为房开公司会提供质量合格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占52.8%,但仍有2066户认为其不会提供,占47.2%。

  当消费者认为现有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不合格时,有2763户选择更换,占63.1%,有1615户选择不更换,占36.9%。

  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房开公司为了牟取更多利润,压低铝合金(塑钢)门窗竞标价格,并抓住消费者会认为其提供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不合格而进行更换的心理,不重视门窗质量,为铝合金(塑钢)门窗供应商销售低劣铝合金(塑钢)门窗大开方便之门,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消费者购买门窗时质量意识较强,但缺泛相关产品知识。

  通过近几年的相关产品质量宣传,消费者的质量意识有明显提高,据调查,在选择安装铝合金门窗时第一考虑因素是什么时,有3365户选择质量,占76.9%,1013户选择价格,占23.1%。

  但在实际操作上,又会有所不同。因为大部分消费者对自家将要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厚度、质量要求不了解。据调查,仅1543户了解铝合金(塑钢)门窗的厚度,占35.2%,不了解的有2835户,占了64.8%。

  在楼层的高低对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是否会有不同要求的问题上,有2831户认为有不同要求,占64.7%,1547户认为没有不同,占35.3%,但认为有不同质量要求的人群中却很少有人知道具体的质量要求。

  因此,在具体购买中,消费者因缺泛相关的产品质量知识,难以区分质量优劣,只能在价格方面进行比较,做出选择。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一些经营者只能以降低产品质量为代价,改变原有配方,降低原有型材壁厚,以低价格赢得市场,提高出窗率,这势必带来严重的不利后果,逼迫铝合金(塑钢)门窗市场走向绝路。

  (四)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质量状况仍不是理想。

  温州市工商局曾于2006年对温州市鹿城区和瓯海区的12家铝合金经营单位开展了一次流通领域铝合金(塑钢)型材的专项质量监测,共抽取了35批次商品,合格10批次,不合格25批次,合格率仅为28.57%。经过近两年的整治,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于今年8月份又会同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温州市建设对温州市市区的温州市佳宝铝型材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兴泰装璜材料公司等10家单位开展了铝合金(塑钢)型材的专项质量抽检。此次检测共抽取了15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和5个批次的聚氯乙烯(PVC-U)(俗称塑钢)型材,并分别针对相关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除有部分企业的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不符合国家标准外,其它项目均检测合格。其结果比两年前有所提高,但仍不是很理想。

  型材最小壁厚是铝合金型材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国家在型材最小壁厚项目上实行外窗与内窗不同的质量要求,并明确规定用于制作外窗的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1.4mm,用于制作内窗的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1.05mm。若型材最小壁厚达不到国家最低标准,则会导致产品的抗外力强度下降,容易发生变形,其制作的门窗等产品很难“畅快”地运行,甚至会出现安全事故。在此次被抽检的15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中,有3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的最小壁厚达到制作外窗的最低标准,占20%;11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的最小壁厚不符合制作外窗的标准,但符合制作内窗的标准,占73.3%;另有1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的最小壁厚既不符合制作外窗的标准,也不符合制作内窗的标准,占6.7%。

  由于铝合金门窗产生是典型的“已销定产”方式进行的,在未实地安装前难以确定其最终用途(室内或室外)及质量状况,也给日常监管带来了难度。

  据了解,一些铝合金门窗生产企业为迎合部分开发商及消费者的要求,有意降低产品质量及产品价格,提高出窗率,是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

  在调查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了解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我们又分别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的漏水、牢固、灵活、损坏等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中有1759户存在漏水,占40.2%,2619户没有发生漏水,占59.8%;有2673户门窗牢固,占61.1%,1705户不牢固,占38.9%;在开启关闭是否灵活上,2679户选择是,占61.2%,1699户选择否,占38.8%;在对门窗配件调查项目上,安装的配件有2260户有损坏,占51.6%,2118户没有损坏占48.4%,总体情况不慎乐观。

  (五)规范化生产企业少,小作坊较多,门窗质量难以确保。

  温州市消费者委员委在此次调查中发现,从事铝合金(塑钢)门窗生产的企业不多,而规模较大或管理正规、信誉较好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生产企业则更少,一般的生产单位多以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等行式出现。这些小打小闹的商家一般只注重营销情况,不重视产品质量,多采用质量低劣的铝合金(塑钢)型材来生产门窗,提高盈利率与出窗率。在制作工艺上,这些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多采用手工制作,并存在产品标识不明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个体质量差异较大,又未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给消费者安全带来隐患。

  (六)政府监管存在漏洞,缺少相关的措施予以保障。

  铝合金(塑钢)门窗已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象征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企业自觉做好产品质量的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引导、管理。当前,我国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的日常监管主要由建设、质监、工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各部门都各扫自家门前雪,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建设部门主要通过其下属质监站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进行检测,但只检测部分项目,而未对已安装的门窗进行密封、防腐等项目检测,难以对房开公司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做到全面监管;质监部门按职权分工只对生产领域中的大的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但对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生产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从未开展检测工作;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但由于缺泛相应的设备,也很难对市场上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进行全面监管。而对于安装的门窗是否规范、牢固,目前还没有哪个部门进行认定,开展监管,这将给人民的安全带来隐患。

  三、消费委建议:

  铝合金(塑钢)门窗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其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建议:

  (一)开展以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质量、性能、规格等为内容的消费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调查,不难发现消费者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质量、性能、规格等情况缺泛认识,不能很好的辨别优劣,购买到称心的商品。因此,建议各级消保委及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对广大消费者开展以学习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质量、性能、规格等知识为内容的消费教育活动。普及相关基础知识,更新消费理念和习惯,培养消费者的消费责任意识,树立责任、科学的新消费观念,为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铝合金(塑钢)门窗提供参考,引导消费者主动拒购不合格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责任意识。

  在此次调查中,当问到消费者对铝合金(塑钢)行业有什么要求和建议时,大部分消费者表示:要求各生产厂家提高门窗质量,认真按照门窗标准和质量体系进行生产,不偷工减料,确实抓好门窗的质量关,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要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多生产新型的、耐磨的、耐腐蚀等新产品;同时要加大对产品的宣传力度,并做好门窗的售后服务工作。因此,我们建议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教育,督促各铝合金(塑钢)门窗企业要从“三鹿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能为了自身的发展不顾消费者的利益,而是应该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特别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种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提高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完善售后服务,更好地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

  (三)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自律。

  促进铝合金(塑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须要靠社会各方面来齐抓共管,才能见效。我们建议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铝合金(塑钢)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特别是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产领域的监管,从源头上进行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监管,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及市场抽检,严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扼制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建设部门要加强在建房屋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监管,严格验收程序,防止不合格门窗上墙。同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规范生产企业的监管档案,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年度信用评级、行政处理、生产等信息记入企业监管档案,规范管理,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行业协会也要加强对铝合金(塑钢)企业的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自觉抵制生产、销售不合格铝合金(塑钢)产品;新闻媒体也应加强舆论监督,监督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铝合金(塑钢)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消费者遇到生产、销售不合格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违法行为时要大胆及时举报或投诉,争取依法维权,共同促进铝合金(塑钢)行业的健康发展,给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铝合金(塑钢)行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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