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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珠三局携手助推广东外经贸大发展

       汪洋、黄华华就三家检验检疫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分别作出批示并予以高度评价

       8月6日,随着广东、深圳和珠海三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延辉、刘胜利和陈博文的签字握手,《关于深化合作促进广东外经贸大发展备忘录》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三局携手合作、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
       8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对此批示:“好做法,注意巩固、完善”。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批示:“《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广东‘大通关’建设,提高口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促进广东外经贸大发展。衷心感谢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期以来对广东的大力支持和所作的积极贡献。”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也予以高度评价,称这是驻粤检验检疫部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一项重大成果,是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经贸合作的具体表现,也是支持广东外经贸发展的一件大好事,此举具有里程碑意义。
       根据《合作备忘录》要求,三局将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依法把关、监管有效、资源共享、协同执法、共促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以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为基础,切实围绕广东省委省政府外经贸发展战略部署,建立检验检疫合作机制,共同分析检验检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共同促进广东外经贸发展。
       《合作备忘录》明确了9个方面的合作机制:
        三局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实行轮值制度,每年由一局负责召集三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会晤一次,总结评估合作工作情况及协商确定合作重点。
       工作协调会议机制。三局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共同总结合作情况,研究和确定下一步协作重点,解决难点和热点问题。
       对口工作部门联系机制。三局相关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保持对口联系,及时沟通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可组织联合调研,进行专题研究或对口磋商。
       进出口商品联动监管机制。围绕广东省委省政府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共同研究高效便捷的监管把关和服务措施,促进广东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促进广东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建立和完善检验检疫业务合作机制,积极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加强检验检疫通关模式改革研究,不断创新广东检验检疫通关放行模式;建立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实现快速流转和无缝衔接,实现区域化进出口商品的协同监管,共同推动珠三角检验检疫监管一体化、统一化。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信息及疫情信息的互通共享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与快速反应、信息通报、风险评估等三局联动合作机制,共保广东一方平安。
       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协作制度,明确三局对口部门、对口人员,规范行政处罚案件交接、情报信息互通、办理情况反馈等工作程序。同时,通过信息通报,及时交流行政处罚工作新动态,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与效率,促进广东外经贸健康发展。
       科研合作和实验室资源共享机制。积极开展科研合作,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和促进广东外经贸发展,尤其是涉及共同业务的科研项目,可共同申请科研立项和参与研究。加强实验室检测技术交流,突出发挥各自实验室优势,形成资源共享、技术互补、定期交流的工作机制。
       信息化建设合作机制。加强“大通关”信息化建设合作,全面推动口岸信息化建设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实现广东出入境货物快进快出。
       精神文明共建合作与交流机制。按照广东省共建文明口岸的工作部署,树立“家和万事兴”的理念,研究构建跨辖区的驻粤检验检疫部门共建精神文明合作与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三局人文资源优势,联手加强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争做广东口岸系统文明创建排头兵。
       广深珠三局领导共同表示,要以此为契机,坚持服务大局,解放思想,不断完善合作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宽渠道,扩充领域,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共同促进广东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广东外经贸实现跨越式发展多作贡献。
       广东局副局长黎庆翔还介绍,经企业申请和检验检疫部门审核,有65家符合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将享受到相关便利措施带来的实惠,其中广东局辖区26家、深圳局辖区20家、珠海局辖区1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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