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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 ―-毛泽东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更没有决策权。坚持做好调查研究这篇大文章,是我们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 江泽民

    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胡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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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

  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评审原则:为做好“中国信用企业”评选活动工作,遵循《企业信用调查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以下简 称"标准")。“中国信用企业”的评选工作本着自愿参评的原则,每两年评选一次,整个评选过程按照市场评价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标准、科学”的原则。

二、评选指标:综合考核参评信用企业的主营业务实际营业额、经营规模、盈利水平、商业资信、持续发展能力、品牌综合业绩、通过资料搜索、现场调查、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跟踪测评等等指标。

三、评选对象:参评奖对象应为自愿参评的中国企业,其所有者应为境内各企业。

四、参评说明:
A、参评信用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除特别注明外,参评企业信用调查评价工作用表及客户调查记录、社会调查记录,其所属企业必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参评企业须符合《企业信用调查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信用监管理论与实务》以及各相关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3、参评企业应具有A级以上信用等级,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并已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产品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守法诚信经营并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4、企业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
  5、参评企业的年销售额及利润应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并呈增长势头。
B、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提出申报:
  1、近两年内,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抽查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的品牌;
  2、消费者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较严重的品牌;
  3、近年来经营性亏损的品牌。
C、参评企业需知:
  1、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应做到实事求是和认真参与,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荣誉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通报;
  2、每个企业可申报多个荣誉,每个荣誉单独填表。

五、报名方式:
  1、参加“中国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的企业,应自愿填报《中国信用企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参加“中国信用企业”评选活动的企业,在填报《申报表》的同时,应向评选办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套):
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机构代码证C/商标注册证书;D/ 产品质量检测的检测报告;E/有关的主要获奖证书、科技成果证书、专利证书;F/ 质量或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获奖待遇:入选品牌均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或奖杯,同时评选结果将在《中国信用网》等媒体报刊上公示。

七、相关费用:
1、调查人员劳务费、本次活动的资料费
2、新闻媒体宣传、广告费
3、颁发牌匾、荣誉证书的制作费
4、

八、联系方式:
  1、本次活动由中国质量信用调查测评联合会、中国质量品牌测评中心、中国社会调查所广东分所负责承办,联系地址:广州市南田路563号广东省质监局附属楼三号之八办公楼206、207室。
  2、咨询电话:84428286, 传真:84238678 ,联系人:邓生。官方网站:中国信用网 www.gov315.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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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信用调查测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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