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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与交警“抢”工作 偷抄违法车信息诈骗

    2008年10月08日 10:52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10月4日讯(记者 刘纯来)继上次本报报道有车主接到“山东省青岛市高速交警机动大队”开出的假罚单一事后,今天,我省各地又有多人向济青高速路交警反映,他们收到了相同的罚单。济青高速路青岛交警大队民警分析,有可能是犯罪分子在民警值勤地段附近派人守候,专门记录民警拦截查处的车辆,获取车主信息后进行诈骗。

    今天,寿光的李先生趁着到青岛旅游的机会,专门将收到的罚单送到了济青高速路青岛交警大队,请民警辨别真伪。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确因为在高速路上超速行驶被罚,可他近期已交了罚款。济青高速路青岛交警大队的周警官告诉记者,李先生收到的罚单是假的,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单独对外邮寄过交通违法通知单,而且信封上印的所谓“山东省青岛市高速交警机动大队”根本不存在。

    记者看到,邮寄罚单的彩色大信封上印着“山东省青岛市高速交警机动大队”,办公地址在“重庆中路126号(原市公安局院内)”,罚款单上还印着违法人需邮寄的罚款数额及账号,其中“中国邮政储蓄汇款单”上印有收款人张保平以及收款账号。

    记者随民警赶到重庆中路126号发现,现场只是一处居民楼。济青高速路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林江告诉记者,他们暗中调查发现,重庆中路根本没有这家单位,骗子是将公布的电话号码漫游到手机上,实际根本不在本市办公,可能在南方某个地方藏匿。

    据林江介绍,按照工作要求,民警一般在高速路几个进出口处或收费站设点查车,目前他们最担心的是有人在这些地方安排人,专门记录民警查处车辆有关信息,发现民警拦截可疑车辆时,犯罪分子立即记下该车车号,然后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车主信息进行诈骗。据悉,从现在开始,济青高速路交警部门已要求民警查车拦截车辆时,留意附近的可疑人员,同时随时更换值勤地点,不让违法分子有机可乘。民警在此提醒市民及外地车主,济青高速路交警部门从来没有给车主寄过罚单,如果发现可疑人员可随时向济青高速路交警部门举报。

    ■新闻回放

    超速收到罚单难寻执法单位

    9月16日,车主黄先生赶到交警大队,手持一张超速罚单前来咨询,他怀疑罚单有假。后经查询,黄先生收到的罚单上标明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等均不正确,也没有所谓的“拍照费”等其他名义的费用。另外,一般交罚款都是去指定的银行,而罚款单上却注明要去邮局汇款,罚款单上的落款单位“青岛市高速交警机动大队”也根本不存在。济青高速公路青岛交警大队民警怀疑,可能是内部信息被泄密,违法分子利用网络或其他手段获取了违法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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