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内容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包括新建,迁址,到期换证)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
2、《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3、《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许可数量
无
四、许可条件
1、广东省境内在省级工商管理部门预登记注册的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2、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五、申报材料: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省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审核通知书(复印件),须出示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和仓库总平面图,包括摆放、存放区划图;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保健食品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5、保健食品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及培训体检记录、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
6、许可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经营企业需提交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及文字资料电子版一份,所附的资料均须采用A4纸打印,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并逐页加盖公章,如企业未有公章,法人代表需逐页签字。)
六、申请表格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七、许可程序
卫生许可证申请(申请企业)—→窗口受理(受理处) —→现场验收(省食药监局) —→核准发证(省食药监局)—→ 告知,办理领证(受理处、网站)。
八、许可办理时限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九、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十、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保健食品。
十一、许可年审或年检
每年复核一次。
十二、其他事项
1、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应申请复核或换证。
2、遗失《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应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失,于《南方日报》刊登遗失启事声明作废,并申请补领新证。
3、 自行歇业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应及时到发证机关注销《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4、《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的申请,根据属地原则,由申请人向县级以上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人所在地没有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可向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