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许办(2003)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审查部: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单位条件,经研究,增加“上海市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恢复“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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