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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消协发布2008年投诉统计分析报告

                              2009-01-04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

    近日,镇江市消协发布了2008年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08年,全市各级消协(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42件,解决2501件,解决率为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万元。接受消费者来访、咨询21000余人次。

    从消费者投诉来看,服务类投诉以779件占据投诉的第一位,家用电子电器类640件占据第二位,百货类347件占据第三位。以下分别为房屋及建材装修、家用机械、农用生产资料及其他类。

    ●服务类投诉高居榜首

    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服务类投诉居高不下,增长较快。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主要集中在中介、维修、洗染、餐饮、美容美发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以及电信、快递等公共服务行业。

    电信行业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垃圾短信泛滥,有的消费者4个月能接到130多条垃圾短信;其次是IP电话卡不正常折扣,SP服务商进入市场过多过快、故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另外计费不准确,计费存在误差,设置最低消费等。短信收费名目繁多,标示不明,增加费用。如消费者周先生去年通过所在的小区物业的宣传,选择了小区内惟一一家可以宽带接入的运营商,并按要求每年缴纳相应的使用费。可没想到,从此以后,网络使用就一直问题不断,有时连续几天都无法正常上网,服务人员来了好几次问题还是照旧。周先生因为工作需要,只能天天忍受这所谓的宽带服务。

    伴随着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的兴起,投诉也日渐增多。彭先生通过电视购物广告向广州某公司购买了一部手机,收货后发现该手机并不具备广告宣称的电子实时地图、防盗追踪功能,由于彭先生没有购物凭证,消协难以进行调解。消费者李某去年7月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一部手机,价值为2238元。3天后收到包裹,却发现并不是当初约定的品牌手机,而是个没有发票和三包卡的杂牌手机。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仍是热点

    仅次于服务类投诉的就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占投诉总量的25.6%。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商品主要集中在通讯器材、电视机、空调器上。

    以手机为主的通讯器材投诉231件,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的36%。投诉的主要问题是,通话质量差,经常无法正常接收信息;自动关机、按键失灵、液晶不显示、翻盖断裂、电池待机时间短;“三包”履行难,责任鉴定难;售后服务人员素质低,不能准确判明故障,维修乱收费等。一些厂家盲目炒作高科技概念,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某些小规模、非正规的销售者只顾赚取利润而不严格执行进货把关和验收制度;个别销售商在向消费者解释“三包”规定时,只说明对自己有利的方面,主要表现为滥用“折旧费”的规定,只要退货就要求消费者支付折旧费。消费者苏先生去年2月购买索爱手机一部,6月份出现故障,先后多次维修。按照《手机三包规定》,消费者可以换新机,但厂方回复称手机主板又焊点,不同意进行三包。苏先生认为,自己的手机在三包期内,自己不可能打开及其自行维修。经消协协调,厂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新手机。

    空调类投诉149件,占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的23.3%。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是,室内机漏氟、噪声大、主板开裂、自动关机、不制冷;室外机漏电、压缩机不运转;销售旺季安装时间拖延、售后服务不及时等。如消费者刘女士购买了一台空调,先后出现不制热、不制冷、又不制热的质量问题,三次故障都是由于主板质量问题造成,要求退货遭拒。经消协协调,消费者承担相应折旧费后将空调退给商家。消费者丁先生反映2006年在银峰电器公司购买小天鹅柜机一台,2008年使用时现压缩机工作不正常,店方称不予修理,原因是厂方倒闭,保修一年。而当初购买时承诺的是整机包三年,压缩机包五年。经消协协调,店方履行承诺,为消费者修好了空调。

    电视机的投诉74件,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显像管变色、屏幕图像抖动或无图像、噪音大、机体上控制键失效、电视机起火或爆炸;虚假宣传;不履行赠送赠品的承诺等。特别是平板电视机的质量投诉快速增长。消费者朱先生反映购买夏普液晶电视一台,安装时发现屏幕至少有8个坏点,图像严重变形,朱先生要求换货或退货。销售商称退货需要夏普公司出具检测报告。经消协协调,销售商同意更换。消费者陈先生反映,背投电视的灯泡远远没有宣传所说的耐用,电视机在使用两年不到的时间灯泡就出现故障,换新灯泡则需要花费3千元左右,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新灯泡在使用半年不到时间又再次出现故障。

    ●百货类投诉问题突出

    在百货类投诉中,服装、鞋帽投诉最多,质量难以保证。服装类商品主要存在缩水、褪色、破损、开线等问题;鞋类存在假冒、开胶、断底等现象。  除产品质量问题外,服务质量较差也成为很多纠纷发生的重要原因。还有的消费者热衷于商家促销活动,购买换季商品,待穿着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时,往往已过三包期限,造成维权困难。消费者刘先生在一家商场某品牌专柜购买一双皮鞋,商家承诺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包退、包换,可没过几天,鞋面就断裂,要求换货,商家不允。消费者黄先生在某商店购买了一件棉衣,穿了一次棉絮就跑了出来,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350元。

    儿童用品的问题主要是质量不过关。其表现为:儿童奶粉质量不达标,造成了饮用的儿童高度营养不良;生产厂家为吸引儿童,将儿童玩具放在食品中,不仅造成二次污染,还易造成儿童误将玩具吞食。儿童内衣甲醛含量超标;玩具的填充物不洁等问题。

    此外,2008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还有装饰行业、汽车业,分别有57件和30件。一些装修公司在材料费中获取不当利益,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薄弱和疏于监督,采用高价购买质量低的材料,导致装修材料不合格,断裂、破损、差色,甚至有的装修材料环保严重不合格,造成室内空气严重污染,给消费者带来安全健康隐患;个别装修公司采用低预算、高结算、模糊项目报价等手法,在装修过程中不断诱使消费者增加预算,导致最后结算的总额高出预算许多。一些装修公司不与消费者签订示范合同,对使用的品牌、材质、规格、型号、颜色、价格、交货日期,违约责任、保修期等约定不明确,出现纠纷后难以找到维权依据;还有一些装饰公司无故拖延工期,致使消费者迟迟不能入住。在汽车投诉方面,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具体表现为: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等关键部件在使用不长的时间内就出现质量问题;有些修理厂人员资质不够,维修质量差,车辆多次送修仍不能从根本上排除障碍;个别路边店、修理厂使用劣质或假冒零配件,造成极大安全隐患。

    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突出的问题,市消协建议:

    经营者应当加强自我规范,诚信守法,做到准确披露信息、清晰明确价格、公平规范合同、广告合法真实、产品可靠安全、服务方便快捷、及时化解纠纷,有助于消费者做出理性选择,以良好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

    广大消费者要多掌握一些商品知识和消费常识,按照说明书要求安全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从自身需要出发消费商品和接受服务,不图一时便宜,不被貌似“美丽”的谎言诱惑,理性消费,文明消费。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反映、举报,协助打击不法经营者和经营行为,保护自身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陈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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