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消费者向本刊记者投诉:2008年6月3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销售的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福马法式奶香面包”包装标有“中国驰名商标”。之后,消费者在网上查询得知,“福马法式奶香面包”并未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消费者对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这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十分气愤,希望媒体及相关执法部门对其不讲诚信的行为进行曝光查处。
针对此事,2008年8月11日9时47分,记者咨询国家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经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在中国商标网上都有公布,以网站公布的数据为准。
随后,记者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bj.saic.gov.cn)查询得知,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福马法式奶香面包”没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
律师:冒用“中国驰名商标”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主办的中国消费维权网(www.315CHN.com)法律顾问张律师。张律师表示:冒用“中国驰名商标”的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记者调查:
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曾遭消费者投诉
2007年8月6日,东南消费新闻网报道:安徽消费者沈先生2007年7月13日在芜湖某商场购买了一袋福马巧克力棒,准备给两岁的女儿吃。开袋时他惊讶地发现,透明完好的外包装袋里面一块巧克力棒有被啃食过的残痕!沈先生怀疑在装袋出厂前被老鼠啃食过!他认为,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卫生、安全等方面漏洞较大,如此产品上市销售,若不慎被小孩误食,还不知对身体健康产生怎样的严重影响!令人堪忧!
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产品早有不合格记录
1、2008年2月27日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2007年第4季度干制食用菌产品抽查结果显示:南昌福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怡白木耳”(60g/袋)不合格。
2、2004年12月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显示: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咪咪牌油炸休闲小点心和福马牌活力脆产品不合格。
消费者表示:将通过律师把商家和厂家告上法庭
消费者向记者表示:将通过律师把商家和厂家一起告上法庭,以引起更多的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的关注,以此来警示那些不讲诚信的商家和厂家,提醒那些已买到这种产品的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给其他消费者提个醒,不要再购买这种产品;并将上述情况举报到国家相关执法部门对厂家和商家的这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还广大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号称中国最大的蛋糕生产企业之一,固定资产超过1.65亿元,以“福马——温馨亲近的幸福生活”为宣传口号,标榜遵循“诚信、奉献、和谐、共赢”的诚信经营准则。那么,作为一个国内知名企业,福建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本刊记者将继续关注。
本刊实习记者 平河